河北经贸大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了我校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地开展,保障河北经贸大学中心机房(以下简称机房)设备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标是保障机房各类设备稳定运行。通过制度落实,强化机房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条 机房涉及的设备包括支持生产系统运行的各种信息系统、供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等。
第三条 机房包括现教中心机房和数据中心机房。现教中心机房及分布在各楼宇的设备间由网络运维部负责管理,数据中心机房由数字校园技术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通过动环监控平台、北塔运维平台对机房内环境和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第二章 出入管理
第五条 进出机房通过门禁系统进行管理,除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外,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第六条 非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主管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在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第七条 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由技术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 技术人员离开机房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十条 未经中心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设备等物品外借给其他人员。
第三章 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第十一条 机房设备资产由信息管理科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
第十三条 机房内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网络关键设备,非技术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调试。
第十四条 维保公司需定期(一周)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以保持机房环境整洁。
第十五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
第十六条 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等严重事件时,中心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尽快到达现场处理相关事件。
第四章 数据保密与备份管理
第十七条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学校数据资产信息。
第十八条 技术人员应做好数据备份和异地灾备,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第十九条 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对密码定期进行更改。
第二十条 技术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五章 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维修、更换、安装设备必需经中心领导批准后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二十二条 技术人员每周对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安全、网络设备的供电、运行状态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
第六章 机房消防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的,需经过中心领导批准。
第二十四条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禁止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对机房内可能发生的小型火情,能够使用现场配备的手提式消防设备进行处置。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